湘潭市岳塘区亲园残疾人托养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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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愿者守则
发布日期:2014/05/07

了解机构的基本实际情况、学员的概况、机构的理念、价值观和使命,并有义务在实际服务的过程中继续加深了解;

2、认同亲园的理念、价值观,愿意为智障人士融入社会尽一份力;

3、尊重学员,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予以学员适当的帮助。请以同理心对待学员,本着平等的原则设身处地地为学员着想,并在科学的指导下对学员的发展及社会化做有意义的帮助工作;

4、请志愿者积极配合机构和活动组工作员工的工作,当出现志愿者组织的项目与机构安排有冲突的状况时,志愿者应顾全大局,服从安排;

5志愿者在机构服务的时间及地点,要在协商的基础上服从机构的安排。(具体时间要求请看须知)并且请尽量与登记表中填写的保持一致;

6在参与机构活动的过程中,一切行为要以确保学员安全为前提,协助员工全力保证学员人身安全;

7、工作时间内请避免与其他工作人员或志愿者探讨私人事件;

8、请避免在机构不知情的情况下,擅用机构的名义和财物;

9、机构社工部有权监督志愿者实际工作状况,如若发现志愿者个人的行为对机构的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,社工部有权提出解决建议、警告以至终止双方的合作;

10、如果在活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情况,北京慧灵将会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分析来决定相关的责任承担者,同时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补偿措施及补偿的力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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